行業資訊
專項債本金是否可以分期償還,有何規定?
專項債本金可以分期償還。這不僅是允許的,而且在政策上被鼓勵作為一種平滑償債壓力、匹配項目現金流的優化方式。
政策依據與模式
允許約定多種償還方式
根據財政部規定,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在發行時即可約定不同的本金償還條款,包括到期一次性償還、提前償還、分年(分期)償還等。這意味著分期償還是制度所允許的,并非特例。鼓勵采用分期償還
為防范長期債券集中到期帶來的風險,財政部及多地財政部門均發文鼓勵采用本金分期償還方式。這旨在平滑年度償債壓力,避免項目現金流與還本付息現金流錯配。主流模式:到期一次性還本
盡管分期償還有政策支持,但從實際發行情況看,**“到期一次性還本 + 期間付息”**仍是最主流的模式。含分期償還等特殊條款的債券占比較低,但占比正逐年上升。
實操要點與案例
償還方式由發行條款鎖定
具體采用何種方式,完全取決于債券發行時公布的《發行公告》、《募集說明書》等法律文件。一經確定,在債券存續期內通常不得隨意變更。省級政府擁有自主權
各省財政廳可根據本地項目特點和債務狀況,自主決定是否對某一期或某一類專項債采用分期償還。例如,河南省在2022年和2023年發行的部分專項債就明確采用了分期償還模式。典型案例:河南省專項債分期方案
以河南省政府專項債券為例,其本金分期償還安排非常具體(以2022年部分批次為例):
| 債券期限 | 分期償還安排(每年償還本金比例) |
|---|---|
| 5年期 | 第3年:30% 第4年:30% 第5年:40% |
| 10年期 | 第4-6年:每年12% 第7-10年:每年16% |
| 15年期 | 第6-10年:每年5% 第11-15年:每年15% |
| 30年期 | 第6-10年:每年1% 第11-20年:每年2% 第21-25年:每年5% 第26-30年:每年10% |
此外,文件還會明確利息支付方式(如10年期以下按年付息,10年期及以上按半年付息)及兌付流程。
核心結論
- 可以分期:專項債本金可以分期償還,政策上明確允許并鼓勵。
- 約定俗成:是否分期、如何分期,由發行時確定的條款鎖定,并非統一規定。
- 主流模式:目前市場上“到期一次性還本”仍是主流,但采用分期償還的債券占比在逐步提高。
更多相關信息 還可關注中鐵城際公眾號矩陣 掃一掃下方二維碼即可關注





